王氏之死摘抄(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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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之死摘抄 第1篇

-1671年,大清顺治年间,王氏(孤女,无父母无亲戚)嫁给了郯城任某,任某替人做佣工以维持家庭生计。家贫,只有一个煮锅,一盏油灯,一床编织的席子和一个草垫子。王氏与丈夫的爹不和。王氏小脚,无孩子。在某个时候,出于某个不知道的原因,王氏与另一个男人私奔了。不久,王氏在途中被情人抛弃。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回家乡躲在道观之中。任某上道观找王氏与邻居高某争执被打,道观将王氏送回。数月后的某一天夜里,任某将王氏杀死,并诬告是高某所杀。判案官员设计让任某在神明前反省,任某最终招供。任父被判无罪,任某受重刑,高某支付丧葬费。

王氏之死摘抄 第2篇

有压迫必然会有反抗,这些为了人性而反抗的价值观念以及行为方式就促进了社会文化中反文化的出现和发展。王氏是古代女性的一个缩影,她的生活经历体现了旧社会女性的悲哀,本书将传统封建社会的劣迹斑斑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们想要摆脱痛苦只有一条路——为了女权而奋起反抗,这种现象必然会被认为是一种反文化现象,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因为它的存在不具“合法性”。对于王氏在那个社会所遭受的悲惨命运,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了,因为王氏现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反文化,不具备“合法性”,这也是古人和当下的我们对王氏的看法不同的原因。

王氏现象在清初出现是有其合理性甚至是必然性的。

学界在探究历史上反文化出现的原因做出以下结论:传统社会中的正统文化过分强调要“窒息人的理性”,传统社会的主文化往往忽视人类经验中的非理性意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使社会遭到扭曲,主文化推行的一种高压制度同时会导致社会发生畸变。不切实际的把科学奉为通向真理的唯一途径会导致社会生活的败坏,反文化群体力图通过各种形式的反抗行动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以此是社会在这些方面做出一些调整。王氏的行为体现出清初传统社会背景的种种黑暗,也正是这种黑暗促使了以王氏为代表下层妇女及民众奋起反抗,这也就成为了反文化发展壮大的土壤。

王氏之死摘抄 第3篇

第一,天灾与人祸。

天灾:1668年7月25日,一场地震袭击了郯城县。1622年的_叛乱。1630年,饥饿,盗贼,疾病导致更多人口死亡。1640年,蝗灾旱灾、造成人相食的惨象。1641年,饥荒导致盗匪横行。沙尘暴到来。1643年,阿巴泰率领满洲军队攻打郯城县,所掠甚多,郯城县居民十去七八。1649年,1651年,1659年,沂河,沭河导致洪灾,盗匪杀害百姓,民不聊生。

人祸:造反、赋税沉重、贡品、社会公共开支大。难民,买卖人口,官军和叛军,盗匪一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为了生活,男盗女娼。

第二,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混乱(郯城县税目繁多,贡品形式的税,政府低价征收农民产品的隐藏税,芦苇税,渔民税,小贩税,盐税,火耗费等等。额外的税赋成为纳税人和收税人的噩梦,郯城地主会以各种欺骗形式降低土地税的评估,导致政府税收减少)富分化加大。盗匪猖獗。家庭邻居争斗为常态,儒家伦理失效。

第三,妇女处境。

1承受来自阶级的压迫:社会并没有为妇女提供什么岗位,即使不乏一些受人尊重的工作,也仅限于接生婆、占卜人、媒婆、担保人、看护、勤杂工等底层职业。2不平等的婚姻关系。女人是男人的附庸,没有自由,可以用金钱任意购买。同时,女性要为死去的丈夫守节。没有权利与自由,社会地位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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