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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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暑假,我读了台湾当代著名作家林海音奶奶写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林海音奶奶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不幸的。十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从此担起了带领六个姊妹的责任。《城南旧事》是林奶奶写自己童年在旧北京城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用自己童稚的眼睛认识这个世界。书中语言虽然不华丽,但充满诗意,让读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人们质朴的生活气息,欣赏到了那个年代旧北京城特有的习俗与文化。

掩卷之际,书中主人公“英子”的形象与话语,几个重要人物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令我历历在目,感叹永恒!

一、“慢慢地走,慢慢地嚼”

书中《冬阳童年骆驼队》一文中,“英子”说:“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它们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初读这段话,毫不介意;回头再读,茅塞顿开。“慢慢”咀嚼有“味”,越嚼越“香”。反复琢磨,“慢慢”透露出了骆驼的那股韧劲,那种顽强!我恍然大悟了“英子”的教导:无论多难的事,只要有恒心,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作不懈的努力,总会做成的!

跳绳,每个女孩都是轻而易举的,就是男孩也不差。可对我而言,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无论我怎么练,都跳不起来;后来,我会了,可不管怎么赶,也都追不上同伴,甚至不如那些男孩。出于自强,我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地跳,跳,跳。“慢慢地”,“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赶上、超越。后来,在全校跳绳比赛中,我居然拿到了名次,获得了成功!

这不就是骆驼的“慢慢”精神吗?我决定,把“英子”的这段话用毛笔抄写下来,贴在我的床头,或贴在书桌前,做为我的座右铭,时刻激励我不断努力,不断前进!

二、童年的无忧无虑

林奶奶――书中的“英子”,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作为大家小姐的小英子,她的童年一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她周围一切的一切,对于她,都是那么的亲和,那么的爱怜。除了疼爱她的父母外,那“为了一年四块钱”的宋妈,那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及其父母,那总是“蹲在空草地上”“厚嘴唇男人”的“小偷”,那“招蜂惹蝶”被老爷赶出的兰姨娘,那文质彬彬的北大学子“四眼狗”?先叔叔,还有她那最要好的朋友“妞儿”……无一不对英子好,无一不爱英子。英子总是沐浴着情,浸透着爱。因而,她的童年“真快乐”,“真高兴”,令人羡慕不已。

书中在叙述英子与妞儿――被世俗遗弃的“疯子”秀贞的亲生女儿,一块儿欢乐时,这样写道:“我们真快乐,胡说胡唱胡玩,西厢房是我们的快乐窝,我连做梦都想着它。”还有,“忽然,一连几天,横胡同里接不到妞儿,我是多么的失望。站在那里,等了又等。”作为童年的我,何尝不与英子一样的感受!只要能与同伴在一起,不管说什么,在哪里,玩什么,都是快乐的。

然而,现实中的父母,大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自己的孩子关在家里,读书呀,写字呀,画画呀,或者弹琴呀,等等什么的。从早到晚,把孩子“绑”在身边,“锁”在家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除了大人,还是大人,哪还有什么“童年”?这“童年生活”是什么?我和我的几个同学常常抱怨,哪有这么多的“休息日”,我们不情愿有“休息日”!相反,在学校我们才有幸福,才有自由!校园里,才有“英子”与“妞儿”的“胡说胡唱胡玩”的情景;而在家里,也只能有“接不到妞儿”的“失望”!

世上的父亲母亲啊,敬请您也抽空看看这部《城南旧事》,赐给我们快乐的童年吧!

三、儿童眼睛看大人的世界

儿童是懵懂的,是童?的。大人的世界那么深邃,有时甚至黑暗。儿童只能用纯朴与净洁的眼球,去看其表象,看不出深层次的`东西――有时却又看得很“真”,很“切”。

大人们都认为秀贞是“疯子”,在大人们的影响下,几乎所有孩子都怕他。可英子呢,她与众不同,她看出了秀贞是因为未婚就有了“小桂子”,而“小桂子”一生下来就被大人们丢弃到齐化门,秀贞“疯”了:不停地唠叨着常人不能听懂的话,操劳着常人不能理解的活计儿,这些都是秀贞挂念丈夫想念女儿所致。

还有,那个“厚嘴唇的男人”,所有大人都说他是“贼”。可英子却从他的故事里了解到,“厚嘴唇男人”从小就担负起赡养病重且双目失明的老母,抚养他那要飘洋过海总考第一的弟弟的重任。在英子的眼里,他不是贼,而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是一个负责任的哥哥。尽管他犯事了,被抓了,但英子还是十分同情和不解,甚至萌生敬仰之心:与那些被抓的抗日青年学生一样伟大。

至于贯穿于全书的另一主角宋妈,在别人眼里,她是一个佣人,是奶妈。可在英子眼里,宋妈并不低贱,并不卑微,她是一个淳朴、善良、勤劳、和蔼、忠实的长辈。英子依她,敬她,乃至宋妈走后,十分恋她。

总之,《城南旧事》虽是通过童稚的眼睛看大人的世界,却更启人深思。英子眼中看到小世界后面却是一个悲惨的大世界。

林海音奶奶用她那蘸满浓浓乡情的文笔,给当今儿童,不,应该是所有儿童和大人,奉献出这部享誉海内外的永恒经典,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回忆,给人以启迪……我们何不道一声:“林奶奶,您老辛苦了!我们永远会记住‘英子’的!”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格尔兹首先向我们展示了科学领域当中对于新概念的热衷以及对其热情的由高至低变化的一般过程。“我们为了各种目的,在所有方卖弄尝试它,试着将其严格的意义加以可能的延伸,试着概括和加以引申。”人们渴望着这一新的宏大的概念能够解释一切可能的问题、覆盖所有能够想象到的方卖弄,格尔兹对此固然不齿,但他也承认这些概念“它毕竟阐释了什么东西”。他其实是想说,你看,“文化”正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尤其是E。B。泰勒的那种试图囊括文化方方面面的“最复杂的整体”,虽具独创力,但“掩盖远远多于揭示”。面对那么多的前进方向,我们必须做出选择,纵使这个选择是狭隘的、不完全的,但却是可证明的,这便是一种进步,至少不再是看似什么都包括了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具体说的境遇。格尔兹选择的是韦伯式的阐释性进路。“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把文化看作这些网,因而认为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探索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索意义的阐释性科学”。格尔兹也就放弃了无休止追求面面俱到、解释万事万物的宏大概念,追求的不是一種具有普遍性的规律,而是一种具体的意义之网上的某种阐释。

既然文化的分析是为了探寻意义、阐释,那么从何处探寻、怎样探寻,便是格尔兹首先要回答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对人类学这门学科的一种反思和重新定位。所谓“操作主义”对格尔兹和我们的启示在于,倘若你想了解诶一种科学,我们首先要看的不是文本上讲了些什么,而是要看其践行者都做了些什么。其实这也是很好理解的,试想一下,如果有个人类学家来问我们汉民族的什么什么文化或风俗是什么,我们大多数人未必能够讲清楚。由此,格尔兹确立了他的研究对象。他举例说明,比如说我们想知道什么是人类学,那么看看什么是“从事民族志”就可以。对于行为的描述,则引出格尔兹的中心概念“深描”(Thick Description)。格尔兹认为文化分析工作就是“理清意义的结果”,我们应该理解之为“文学批评”而不是“解码”,因为后者的背后似乎仍有某种“唯一的真实”可以探寻,而“文学批评”的背后并没有这种唯一性。之后,所需要做的便是“确定这些意义结构的社会基础和含义”。也就是我们需要明白这些东西意味着什么,在特定的情境之下,而不是单单弄清楚“是”什么。

格尔兹强调文化是acted document ,具有公共性质。格尔兹在这里讲“若将人类行为看成符号行动,关于文化是模式化的行为还是一种心灵的框架或二者混合的问题,也就失去了意义。” ?格尔兹引出了那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人类学作品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土著人的思维。在这里,格尔兹也特别说明了他的研究方法和那种“从土著出发”的研究方法是有所差别的,但是他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似乎是无果而终…他对音乐的分析也陡然转向科恩的故事,有点难解此处,或许他是想告诉我们要理解一件事,不能单单看它本身所展现的是什么,还要看它背后的东西,这便是深描之处。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格尔兹在这里强调的是一种他所谓“符号活动的想象宇宙”,也就是一种背景知识。他引用维特根斯坦的那段话,给我最大的启示在于,很多时候我们不能理解某件事、某种文化,并不是因为我们听不懂他们所说的内容,相反,我们每个字每句话都听的清清楚楚,但就是不明白说了个什么意思。到人类学研究中,强调的就是人类学家不能单单去记录土著(当地人)的行为,这些都仅仅是浅描阶段的,更应该对这些行为背后的背景知识以及其他的我们不能从表面上看出来的东西进行阐释,所谓深描也。

“我们或至少我本人,既不追求将自己转变成当地人,也不追求模仿他们”。格尔兹在这部分上来就跟那种“从土著出发”的研究方法划清界限,他对文化的一个表述相当精彩:“文化不是一种力量,不是造成社会事件、行动、制度或过程的原因,它是一种这些社会现象可以在其中得到清晰描述的即深描的脉络。”脉络,就要求我们将人类行为放在其“自身的日常状态”之中,使其可以理解。这也是格尔兹在这部分给我最大的启发之处,我们应该区分事实与知识所描述的“事实”。但是在现实中的问题恰恰就出现在这,“作为自然事实的文化和作为理论存在的文化之间的界线似乎模糊了”。我们把事实和建构的事实弄混了。在格尔兹看来,那些无论在怎么声称是从土著出发的著述都只不过是基于想象的小说罢了。

格尔兹反对那种只关注属性而不关注行为的看法。只关注属性,其体系有由逐渐封闭从而脱离实际生活的危险,或许这也正是很多逻辑体系、宏大体系所管有的缺陷吧。他对那种完美的欧几里德式的逻辑体系并不感冒,虽然其本身可能具有某种魅力,但与人类学的宗旨相背。但在对科恩事件的探讨中,他又强调“我们此处的目的不是描述摩洛哥发生的事件,人们可以从这个单纯的事件扩展到机器复杂的社会经验”。

这里,感觉格尔兹好像是试图在“心理主义”(个别具体)和“图式主义”(宏大普遍)之间寻找某种出路。一方面避免封闭在脱离实际的逻辑体系中,另一方面又极力避免完全的经验主义最后格尔兹声称:“人类学阐释的目标是:追踪社会话语的取向;赋予它一个可以检验的形式。”这也就是他前面强调的我们关注的不是“是”什么而是“意味着”什么。说完这,格尔兹又开始探讨人类学的“真实性”问题,反思了下。他讲述了民族志工作中常会遇到的报告人说谎等问题,那种“对纯粹现实的逻辑重构”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而文化分析不是这种假冒科学式的叙述而是一种意义推测。

“最后,格尔兹在这部分中对阐释法本身也做了某种反思。他指出,阐释理论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拒绝概念、逃避模式化,但若要成为一门“科学”,这却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就是直接的深描与文化理论技术进步的要求之间的张力。因为前者要求具体、精细、独特性,而后者要求抽象、逻辑、普遍性。

格尔兹进而认为,“在个案中进行概括”是文化分析的方法论准则。他以“临床诊断”来进行类比,也提出了文化分析的几个特点。首先是对已有资料的阐释,并不做出预测。但格尔兹又强调:这并不是说理论只关注过去,同样也要通过未来的检验————适应新的情况。我们要建立一种类似与理想型那样的分析体系,“借助于这种分析体系凸现结构的一般特征和本质特点。并将其与其他人类行为的决定因素形成对照。”这或许也正是格尔兹的雄心所在:将体系语言、概念融合到民族志当中,“以期使单纯的时间具有科学的雄辩性”。

将细节与概念结合起来,虽然格尔兹的这一方法论宣言仍然是相当的模糊,但这种折衷主义仍警示我们不要走向两种极端。只是,出路在何处仍然迷茫…。

格尔兹借用索洛的那句话来表明自己反对那种因为没有百分百的客观就放纵感情的观点。“既然不存在完全无菌的环境,我们也可以在下水道里做手术”,令人印象深刻!另外,他强调要将直觉主义和炼金术相结合…。不解…。

文章的最后,格尔兹对人类学的使命(使人类学成为可能,是人类学学者的研究有意义继续下去,或许也提供了某种勇气)做出了精彩的论述:“阐释人类学的基本使命不是回答我们最深切的问题,而是让我们了解在其他山谷放牧其他羊群的其他人所给予的回答,从而把这些答案收入可供咨询的有关人类言说的记录当中。”或许,也就是所谓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关注的不是“是”什么而是“意味着”什么,只有明确了“意味着”什么,我们才能够真真切切的理解我们所阐述的这件看似“具体”的事情,但我们并非是要确立某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这首李叔同先生的《送别》,始终贯穿着这一本书。我们听过读过许许多多思乡的文章和诗词,可是林海音女士的怀念童年,却不是那么直抒胸臆,而是通过“英子”跟我们娓娓道来……

《城南旧事》一书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讲述了英子与秀贞母女之间的故事。在北京城的东南边,英子一家从台湾搬来暂住于此,她家的旁边经常会有骆驼队经过,英子总是听见驼铃的声音,学着骆驼咀嚼的样子。我记得林海音女士说她小时候也常常听见驼铃声,这是故乡的声音。英子喜欢问自己的父亲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她的父亲总是会回答几个然后宠溺的责怪英子为什么问题那么多。英子却坚持要问,英子的脑海里,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所有人都认为隔壁家的秀贞是个疯子,可是英子却愿意和她说话,还答应她帮她找她一出生就被扔掉的孩子。英子不害怕她,秀贞曾经爱上了北大的一个学生,可是未婚先孕,那个大学生却又失踪了,秀贞从此精神出现了问题,但她始终记挂他和她的孩子小桂子,碰巧英子的好伙伴妞儿是他父母捡回来的,当英子得知妞儿是从齐化门儿被捡来的时候,就问她是不是她的脖子后面有块青脐,英子帮助秀贞找到了她的女儿,可是事实难料,那天晚上,当秀贞要带着小桂子离开这里坐火车去找她的爸爸时,母女两个,被火车轧死了。英子那一晚淋着大雨拼命叫着秀贞,可是没有人回应,最后她晕了过去,到她醒来,已经过去了许久。英子醒来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在父母的安慰中又沉沉睡去。

我想,躺在病床的英子是不是还会想起秀贞和小桂子,她只是一个孩子,她的思想世界很单纯美好,她不害怕人们口中的疯子却相信她帮助她,如果不是晕过去,她听见秀贞母女死去的消息也会很难过吧,那个时代,最后还是逼死了这个追求美好爱情的痴心人。

第二部分讲的是英子搬家后和一个贼的故事。英子搬家后读了小学,她家的隔壁有个大户人家,近来家中老丢东西,都是些珍贵物件。他们报了警。英子放学后,和一些男孩子踢球,球入了一个破壁残垣的地方,小伙伴说里面闹鬼,问问英子是否敢去取出来,英子胆大进去找球,却看见了许多宝物,她不知道是什么。这时有人问她:“你是谁?”英子说她来找球,只见那个躲在草丛里的人把球递给她,让她先走吧,英子点了点头。第二天放学,英子又去那里玩,又看见了一尊金佛,好奇捡了出来,碰巧一位便衣警察遇上了,英子不懂这个是什么,他要看就给了他并送给了他。第三天,英子又去那里遇见了这个贼,他问英子几岁了,英子告诉他自己在上小学。他又问,学习怎么样?英子说12名,这个男人笑了,他告诉英子他有有一个弟弟也在那里上学,就要毕业了,经常考第一,如果自己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做这一行,上学好啊,要好好学习。英子听不太懂她的话,说了那句我记了很久的话:“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也分不清海跟天,你分得清海跟天吗?”这个人笑而不语。后来英子在学校毕业欢送会上遇见了他,他开心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带他逛集市。影子就一直盯着他像是在想些什么,后来贼被抓了,英子看见了他,可是那个贼给了她一个一如既往的微笑。

看到这里,我的心头一紧,这个所谓“蹲在草丛里的贼”,虽然偷了东西,但只为自己的弟弟上学,自己却也没有出路,他偷了那些东西却一件也没卖,还夸英子十个善良聪明正直的姑娘。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好人坏人,我们的确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在我心里,这个“贼”,让我感动,他不为己,不为利,只为爱。

最后一部分讲了英子家的保姆宋妈的故事。宋妈一直在英子家工作,即使有孩子,也都放在了别的地方。宋妈的两个孩子一个十几岁被放在乡下替人放牛最后被淹死了,宋妈的女儿只有几岁却被送了人,生死不明。宋妈每次都会给她骑毛驴的丈夫许多钱,她以为她的孩子活着,总叫她的丈夫把孩子带来看看,可是丈夫却一趟又一趟的拿钱,孩子却一次也没有带回来,宋妈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一次英子的弟弟不肯吃药,英子妈骗他说,如果不喝药宋妈就走了,儿子吓得乖乖喝了药,抱住宋妈不让她走,宋妈一直嘀咕着说:“不要小顺子了,宋妈不走。”一边不停地掉眼泪,宋妈也是一个母亲啊,她也想念自己的孩子。后来,宋妈的丈夫无可奈何告诉了她事情的真相,宋妈就一直哭,看到这里我落泪了,这是一位母亲啊!后来,英子的父亲也病重住院了,最后没有挺过来。那之前,他问英子,爸爸打你痛不痛?英子说,自从那次爸爸打了我,我再也没迟到过。英子爸说,英子长大了。是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纵观全文,英子总是热心的帮助她所有人,可是从没意识到她却让这些人有了不好的结局,这就是那个社会,这就是孩子与成人的不同,她要被迫长大,被迫接受现实的无奈。故事的结尾,宋妈走了,英子跟着母亲回台湾了,可是英子不爱笑了,她的记忆长大了,英子也长大了。这多么像我们啊!总以为自己不会长大,可是你所经历的一切正在逼着自己成长,等到长大,我们的曾经也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笑容也是苦中一点甜。(王璐瑶)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4篇

之前看了部电影,叫《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自从看了上一部之后我就对汤唯和吴秀波的戏产生了浓浓的喜爱之情。这部片子也让我很喜欢,里面有个重要的剧情线索——《查令十字街84号》,看完片子后就买了这本书。不得不说,电影的力量是强大的,这本小小的书在这部电影热映后,价格是35元,七本青年文摘的价啊。今天终于用四十分钟看完了这本书,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小到大,我只有在小学作文里写过信,重点也不在信,而在分数,当然我更没有收过信了。真的会有人就那么一直写信吗,给一个从来都没有见过听过的人。我不是很喜欢用q q等软件来沟通,因为那会给我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哪怕明明是和熟人。可写信是很妙的,可以看到对方的字,而纸质感也更能传递情绪。

在书中,海莲汉芙就一直通过信件和查令十字街84号的那家书店联系,买书,寄送礼品。通过信件,双方也对对方有那么点点的了解,这样一直持续到弗兰克德尔去世。海莲当然也曾收到过书店其他人的来信,甚至有弗兰克的家人、邻居的,不过主要是弗兰克的信。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朋友?可是他们从没见过面,海莲一直都希望自己能亲自去看看,但一直都没有成行,一直到书店里的其他人都已经失去消息,到弗兰克和店长都去世,海莲都没能见一眼这些人、 这家店。客户关系?海莲在这二十年中买了无数本书,不仅如此,海莲还从美国给在英国的他们寄去了鸡蛋火腿等物资,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让英国的人们物资匮乏,海莲甚至托朋友带去三双丝袜给女店员和弗兰克的妻子,弗兰克也送了海莲一张由邻居奶奶绣的精美的桌布。也许,没见过面的人也可以是朋友;也许,一直惦念着的才是最珍贵的;也许,大家只是彼此精神上的慰藉;也许,那让人心痒的朦胧感最令人着迷。

书中有几个点让我感触颇深。第一个是海莲一直未成行估计永远也不会成行的旅行。当海莲给书店寄去物资后,书店里的人就一直很好奇海莲,海莲也很想去英国。所以海莲“嫉妒”自己的朋友可以去看“她的书店”,在她另一个朋友去英国之前说“真希望你也可以一起去”时,海莲难受万分。查令十字街84号就在那,可是她去不了。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说走就走的旅行,有的人也许真的就在一个地方从生到死。有的时候我们唾弃现实,可我们都逃不开现实,我们也许没有能力支付自己的愿望。书店里的人也真心希望海莲来。开始弗兰克想让海莲来了之后住在邻居奶奶家里,邻居奶奶后来去了老人之家;十几年过后,弗兰克的两个孩子都在外读书时,弗兰克说海莲来了之后有两个房间可以挑选。没有结果的准备在以后看来是那么凄凉。

第二个是书店里散去了的人。塞西莉法尔是书店的女员工,曾经在信中教海莲如何做约克郡布丁,后来需要和丈夫一起去阿富汗待一年,可一年后,便毫无消息了。塞西莉在辞职后曾写信告诉海莲可以把信寄给她的母亲,由她的母亲转交。然而没有联系就是没有联系了,看起来轻而易举的事情将来实行起来时我们才会发现那有多行不通。总说萍水相逢便是缘,那么散了的时候又该被称作什么呢?海莲多年之后依然会在给弗兰克的信中问起塞西莉的消息,也许塞西莉也会在兵荒马乱之后偶然想起她曾和一位叫海莲的女子通过信,但她应该只会回忆而不会再提笔了吧。

第三个是书店店长和弗兰克的死。新的员工继任后在整理旧物时看见了海莲的信,便回信询问海莲是否仍需要书以及告诉她弗兰克去世的消息。书店店长和弗兰克应该是一直坚守在这家书店的人,书店里的书变来变去,但他们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仰。有多少人会坚持做一件事情一辈子直到死?我就向来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做不好时还会变得狂躁。我很难想象自己一辈子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的样子,尽管我知道应该是会这样的。我没有那么深的热爱,所以自然就会厌倦。而对于自己热爱的东西人也总是会有贪心的,得到了一点点就会开始想要更多,会想往上爬,有多少人会像店长和弗兰克一样就甘于自己的普通平凡呢?高手在民间,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5篇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有: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个性主义是郭沫若前期的主导思想,在文学上,要求张扬自我,尊崇个性,以自我内心表现为本位。个性解放的呼声通过对“自我”的发现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表现出来。如:《天狗》中的“天狗”这种冲决一切罗网、破坏一切旧事物的强悍形象,正是那个时代个性解放要求的诗的极度夸张。《浴海》的自我形象,同样是实现自我个性解放的诗的宣泄。这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仅着眼于个人本身,诗人将个体的解放作为社会、民族、国家解放的前提,将它们融合为一体。《地球,我的母亲》中可以看出他个性解放的要求呈现出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一致性。 反抗、叛逆表现在:《女神》诞生之时整个中国是一个黑暗的大牢笼,这激发了诗人反抗的、叛逆的精神。如:《凤凰涅磐》中的凤凰双双自焚前的歌唱,对朽败的旧世界作了极真切而沉痛的描绘。凤凰的自焚,乃是与旧世界彻底决绝的反抗行动,是叛逆精神的强烈爆发与燃烧。《我是个偶像崇拜者》中诗人表白崇拜自然界与社会界一切象征生命的事物,来否定一切人为的偶像,一切扼杀生机的旧传统,表现出对封建权威的极度蔑视。《匪徒颂》将列宁、罗素、尼采等人一起赞颂,表达了自己要步其后尘挺身反抗的坚决意志。

《女神》时代的郭沫若,身居异国,感于祖国的贫弱落后,列强的虎视眈眈,常常怀着忧国的情思。从《女神》中的《炉中煤》的年轻女郎,《凤凰涅磐》中更生的凤凰等形象,不难看出诗人对于祖国的深沉眷念与无限热爱。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6篇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全篇通过一个名叫英子的小女孩,用她那纯洁善良的内心去窥看这个世界。

胡同里有个叫秀贞的女子,因为自己的孩子刚生下来就被丢弃,还有孩子的父亲也一去不复返。导致自己变得精神恍惚起来,觉得这个世界一下子就暗了下来。她每天守在自家门前,仿佛是在等待,等待孩子的父亲,等待孩子。

英子因为看到秀贞对自己笑,觉得她并不是什么坏人,所以就主动去接近秀贞,然后在交谈中得知秀贞不是真疯,却是想孩子想疯了。她请求英子如果看见她的孩子,就把她带过来。

英子也就答应了,并且经常去见这个胡同里都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渐渐也就有了感情,并且她也愿意和秀贞聊天,她觉得秀贞说的话都是真的,她也愿意去聆听。

在胡同里还有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妞儿,会唱曲。英子就把妞儿当成是自己的玩伴,并且二人经常在一起玩,然而有一天她发现妞儿路过她身边,被人赶着,也不搭理她,她有些失落,后来妞儿找到了英子。并且告诉英子,其实自己不是现在的父母生的,是他们捡来的。并且他的现在父亲经常打他,她受够了,决定不回去,决定逃跑。同时告诉了英子自己是在哪里被捡到的。

妞儿说的地方,正好就是秀贞孩子被丢的地方。英子一下子愣住了,便在妞儿身上找胎记,这是秀贞告诉她的。

又是机缘巧合,胡同里经常进贼。英子在废弃的老屋里遇见了小偷。然而英子并没有去揭发他。小偷也很善意的告诉英子,自己家里还有个弟弟,有个母亲,现在吃饭都是问题,作为没有出息的哥哥,为了家里的生计,为了弟弟的学业。不得已走上这条路。

英子毕竟是个小孩,在一次去找小偷聊天的时候,发现小偷不在,还捡了一个赃物。不小心撞上了便衣警察。后来小偷被抓了,英子有说不出的滋味。

父亲的好朋友兰姨,寄宿家中。父亲却喜欢上这个风情万种的兰姨,并且冷落了自己的母亲。古灵精怪的英子牵线介绍给了德先叔。不久他们二人坠入爱河,也就离开了林家。英子不但成全了一对佳人,还间接的帮助了母亲,即使父亲有些若有所失。

在英子9岁的时候,父亲病了,家里的奶妈宋妈想回家看看孩子,可是还没来得及回去看,结果自己的丈夫带来了惨痛的消息,其实自己的儿子早在2年前就已经死了。大女儿也被丈夫给送人了。

好吃懒做的黄板牙儿,是宋妈的丈夫。每次都只知道让侄子过来要钱,也从来不见自己挣钱。只是苦了宋妈,一人来到城里给人做保姆,见不到孩子,现在想见却再也见不到了。

好奇的英子想问个明白,因为她知道善良的宋妈会告诉她,宋妈带着英子满大街找,最后还是没有找到。跟着自己的丈夫也就离开了林家。

最后一个故事是印象最深的,英子回忆自己和父亲的点滴生活,父亲严厉,父亲的爱,在英子的记忆里盘旋。无情的病魔还是最终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喜欢花,花再美丽,总有凋谢的那天。父亲也逃不过,父亲这朵我心中的花,还是凋谢了。随着父亲的离去,我也长大了!

《城南旧事》中的每个故事让我们读起来,都有着说不出的悲伤。每一次都是离别,每一次都是这么绝情。

第一次是英子和妞儿以及秀珍的离别,当她们冒雨夜行的时候,我拼命的追赶,可是怎么也追不上。

第二次是我遇见的小偷,因为我的天真,让警察抓住了他,在他被抓的时候,我的眼睛里噙着泪花,这是对于送别小偷叔叔的最好礼物,我只能看着,因为我也无能为力。

第三次是送别兰姨和德先叔,他们相亲相爱,本来我是快乐的,可是看到父亲失落的眼神,我也有说不出的滋味。

第四次是送别宋妈和她的丈夫,他们骑着毛驴,渐渐地消失在我的眼前。我不追,因为我知道宋妈的心已经伤痛了,我不想再去打扰。

第五次是送别自己的父亲,这是刻骨铭心的,因为我已经渐渐长大,我也知道这一次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了。这伟岸的花,将永远也不会再开,我需要自己去承受。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7篇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8篇

在暑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萧红静静的叙述着这些人物的故事,正是这种平静带给人不安和绝望的心态,故意去压抑,故意去冷漠,反倒给人无尽的伤感.其实令人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些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让人苦闷的是他们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无情,在这些人的举动中我们看不到怜悯的存在.小团圆媳妇被热水浇头,浇一次昏一次,却没有人去阻止这种暴行,而是围在旁边看热闹.这场景让我不自觉的想起那让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木然的观看自己同胞被处死的电影.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暴力下的臣服和麻木.呼兰河城里的人早已见惯了贫苦百姓们颠沛流离的命运,于是他们的同情心也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了.关于冯歪嘴子的故事就更令人伤心,大家得知他成家之后,不但不关心他如何养活一家人,反而热衷于寻觅他自杀的蛛丝马迹,在他床上发现一根绳头,便有人传言他要上吊,他新买了一把菜刀,很快他要自刎的消息就传开了.看到这里我非常怀念沈从文笔下温暖的湘西风情,那里的人们似乎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而不像萧红笔下的人们如此的冷漠和残忍.

萧红借着这些人物写出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她含着眼泪在唱属于自己的歌.她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孤寂的心境:_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_这句话暗合李后主_人生长恨水长东_的感慨,一个是漂泊女子,一个是亡国之君,这悲凉千载不灭.

在小说中,萧红写到:_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时间._在香港的时候她已经疾病缠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想要用一个孩童的口吻来触碰那被时光的洪流冲得老远的童年岁月,尽管并不美满,但比起飘零的壮年时代,总还是有那么些值得回味的东西.她笔下的_我_是纯真可爱的,有那么一段让人至今难忘,就是祖父将落井的鸭子烤来吃,_我_以为只有落井的鸭子才能裹在黄泥里,于是费尽力气想要把鸭子赶到井里去,即使祖父同意烧活鸭子来吃_我_也不愿意.一个心智未开,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禁不住想抱起来亲一下那粉扑扑的脸蛋.

这部《呼兰河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同样是回忆童年,同样是出自女作家之手,它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点,但是萧红的文字更显凄凉,给人一种孤独幻灭的痛楚,这种带着一点病态的艺术美感,是《城南旧事》所无法比拟的.

读完这部小说,我又想起了茅盾先生的序言,他用他的文字祭奠了年仅32岁便孤独在异乡逝去的萧红.据说萧红的遗言是:_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_想想她的生平,我们就不难理解漂泊者萧红在文字中透出的凄凉和幽怨.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0字 第9篇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怎样才能适应当今的时代,在社会立足,发展,生存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努力进取就意味着将被社会淘汰,那么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角色做好?获得很好的生存发展,这是每个人都想知道的答案。读完《做事做到位》一书,有着深深的触动,一是源于对其中概念的认同,另一则是对自身意识的唤醒。很多时候,我们的确是做了,说了,听了,也想了,但是真的做到了?说清楚了?明白了?听正确了呢?恐怕要大打折扣,生活工作中,我们有许多事情就是这样被延误了,损失了,失败了,错误了。其实这样的损失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们能够时时事事都《做事做到位》的话,很多的损失错误都是可以避免的。我们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时间精力里有效的做事?那就是要《做事做到位》。

自动自发,忠诚敬业,高效进取……这些都是所有企业对员工的共同期望,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员工都能在自己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立信誉,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达成此目的最重要的诀窍就是做人做事做到位。人生要敬业,爱业,精业,乐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才能形成人生的价值观。我想,不论我们是块什么样的材料,只要你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发挥了作用,体现了价值,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一块好料。不管领导分配你做什么,都要先做到先了解工作程序,要求,标准,任务,再从培养自己的兴趣入手,首先是要让自己喜欢热爱这项工作。责任会让你的生活充实而愉快,生活变的美好而且充满阳光。责任能改变一切,能从讨厌变成喜欢;喜欢和讨厌做的事情效果是不一样的,爱这项工作你就会想方设法的动脑筋去做好这项工作,边干边总结,取别人之长来补自己之短,让自己很快的在岗位上发挥作用,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要处处考虑到集体的利益,一心为公,克己奉公,关心他人尊重同事,敢于负责,做出成绩,建立信誉,就能得到同事们的认可,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讨厌做那件事的人,他就不可能投入太多的精力,他只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又怎么能够把事情做到位呢?

当然一个人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也不例外的需要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在一个集体里要学会欣赏别人,然后认识他人的优点,相互尊重相互信赖,多看别人的长处,背后不说别人的短处,学会关心别人,理解比别人,这样才能显示出组织的力量,才能建设出一支顽强有力的队伍,才能产生团队的凝聚力,发生团队的集体作用,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总有人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开脱,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各种借口耳熟能详,比如做销售却总是卖不出产品,他们会说“这工厂生产不出像样的产品”工作进展缓慢,他们则会说“从前面的人员开始就一直很缓慢,所以责任不在于我。”不是积极的想办法完成任务,而是绞尽脑汁寻找各种借口,去搪塞去躲避各种责任。为什么出现借口?因为不愿意承担责任,把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别人。在每一个借口背后,都隐藏着丰富的潜台词,只是我们不好意思说出来,甚至根本不愿意说出来,借口可以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获得些许心里的慰藉,试想当责任被越来越多的借口代替时,我们也将成为一个对工作没有责任,对周围的人没有责任,最终对自己,对亲人都没有责任的人。而努力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做事法则,不仅自己要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也要用自己这中良好的工作状态去带动别人,要上下一心,团结协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力量,确保公司安全运营。“公司这个集体正是不完美的人集中在一起齐心协力,相互克服缺点,向社会输送产品,并提供服务的地方。”总之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一种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我们在工作中的乐趣是很多的,比如按时按质量的完成某件事情,比如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比如帮助他人,或者得到领导的表扬等等,遇到这些事情我们应该是快乐的。同时,我们的心态也是积极向上的。所谓的不顺心,不愉快也会减少很多,借用一句话就是“世间并不缺乏快乐,缺乏的就是发现快乐的心情”有了这种心情,便有了良好的心态,工作起来你便锐不可挡,当然也许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痛苦,但痛苦却让你变的成熟,一份积极的心态,面带自信的笑容,从日事日毕,日清日高起,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样我们也会从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这将是我们感到幸福和获得幸福的源泉。

的确,做事做到位是每个员工最起码的工作准则,也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要求,只有做事做到位,你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才能在自己的工作生涯中获得成功。大多数成功者,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有多少新奇的想法,而是因为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着一项最有效的活动——执行,他们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做事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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